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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63)关于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编辑:外国语学院   日期:2019-06-04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83号)要求,学校启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和分类申报。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30项(其中普通教育26项,继续教育2项,公共外语2项)。

我校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和初等教育学院限推荐1项,其他学院限推荐2项申报(继续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项目除外)。

二)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

2.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4.研究项目限于本科教育层次,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5.项目申请人提交《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

6.填报申请书时,请标注项目类别(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公共英语)。

 

二、中期检查

1.2017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

2.项目主持人应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各一份。

 

三、结题验收

1.2016年及以前立项并已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申请结题,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教改项目。2017年立项的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题。

2.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含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与论文等、实践效果评议材料;(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 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教改项目成果统计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5-2018年各年度立项项目的主持人须填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需统计报送成果的项目具体见另附Excel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2015-2018年)”。

 

五、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9624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立项申请和中期检查、结项材料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同时按立项、中检、结项等分类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以“学院+2019年省教改项目”命名统一发送至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个人材料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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